合肥/安徽-2025-02-20 00:00:00
瑶海民生中心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一、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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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名称:
瑶海民生中心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三、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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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名称:
瑶海民生中心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瑶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街道明光路*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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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乙方):
安徽万丰祥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瑶海区慈湖路与梅岭路交口民生中心食堂负一楼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瑶海民生中心食堂服务管理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按照采购人要求确保及时提供餐饮,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提供服务,不断提高菜品的色香味,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禁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由采购人负责确定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菜谱菜价的审批,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所有食品原材料需经采购人依据采购文件要求确认同意方可入库制作菜品,所有菜品的单价需经过采购人依据采购文件规定同意方可定价。原料采购、入库、保管、出库、生产加工、销售、结算等环节都需按采购人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遵循三大原则,安全、优质、质量和价格相匹配。安全、优质方面,使用非转基因食用油、优质大米、大品牌生鲜及调料供应,采购索证可追溯(参考品牌油类:鲁花、金龙鱼、福临门、多力等),米、面、生鲜以及调料需要优质品牌产品,所有供应食材需在项目服务地点(本辖区范围内)周边大型农贸市场采购。所有肉类需采用当地新鲜肉类,蔬菜需选用当地新鲜蔬菜。所有食材必须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其中:(*)副食调料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肉类、家禽、蛋类、水产类、奶制品必须具有相对应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肉类产品应具有屠宰证明等相关产品证明,在供货时供采购人查验。(*)所供应食材中,水产、家禽类为净菜。(*)所有食品性原材料,如肉类、蔬菜类必须为当日的新鲜产品,每天必须经过采购人确定专人进行验菜,当日未销售完的熟食,不得第二天出售。*、(*)早餐:所有菜品明码标价,出餐前张贴菜品价目一览表,菜品定价前需经采购人定价确认并同意。要求所有单品需当日现做,不得采购成品售卖,油炸、煎炸类食品用油不得重复使用,具体如下:①蒸制品:肉包、菜包、馒头、蒸饺、玉米、烧麦、鸡蛋等;②煎制品:煎饼、煎饺、煎蛋等;③油炸品:油条、春卷、糍糕、麻圆等;④饮品:豆浆、稀饭、辣糊汤、牛奶等,免费小菜。(*)中餐:每日菜肴按**个及以上的菜品供选择,每个菜品明码标价,所有菜肴需当日现做;每日需提供一种*元特价菜品及免费的汤品和小菜。(*)晚餐:根据采购人要求开放,供应餐品要求综合早餐和中餐的品种,既要符合中餐的个性化需求,也要符合早餐的养生需求,每个菜肴均需明码标价,所有菜肴需当日现做。(*)西点:为丰富用餐需求,按采购人要求为用餐人员提供精致的西式面点产品。(*)包厢接待餐:包厢接待餐要以合肥地方土菜为主,突出特色与“地方风味”,综合荤素、营养、色泽、口味、健康、烹饪方式等多种因素考量,保障菜肴品质。菜单价格参照周边饭店菜品均价,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执行。接待菜单成交供应商开出后,须由各接待部门审核后实施。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不低于**道菜的菜谱供其选择,其中地方特色土菜不少于**道。(*)个性化需求,成交供应商可以提供部分个性化需求,兼顾特色风味小吃如面条、馄饨、卤菜等,但必须当日生产,当日销售,不得在第二天再次销售。*、每周四提供下周菜谱,经采购人确认后按照菜谱制作。同时需保证采购人在出现异常(停水电气)的后勤饮食且用餐标准不变。*、在工作期间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及采购人主管部门对卫生环境、菜品制作;及服务质量的检查、评价与监督。*、餐厅内就餐桌椅、厨卫厨具等以及食堂水电气均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需妥善保管,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需按市场价照价赔偿。气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水电费采购人承担每月发生额的**%,成交供应商承担每月发生额**%。*、不得在本餐厅内加工制作成品、半成品对本单位职工以外的对象进行售卖(可以在内部制作售卖给职工)。外部加工好的食材严格按照原材料采购入库程序进入本餐厅,做好登记。特殊情况需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报备同意。*、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所供产品质量为同类产品中一类以上产品,必须确保每日或每批次提供的食材经过相关检验检疫。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材导致食物安全事故发生,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采购人除全部退货外,有权立即停止成交供应商供货,同时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无定点屠宰证明、无卫生检验检疫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限的食材。(*)其他可能存在导致出现食品安全隐患的食材。*、食堂内部小商超的服务需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品牌大米、面粉、食用油、挂面、肉类、新鲜牛奶、禽蛋类、水果类、日用品等,直接用来销售的商品定价参照合肥各大超市(百大合家福、红府超市、永辉超市)制定并需经采购人同意 后执行。**、超市价格:成交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超市经营方案与完善的价格管控机制,确保经营过程中商品不溢价,维护采购人的合理权益。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期限:***(日历天) *.服务地点:合肥市瑶海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方式:委托经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