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年度中文图书服务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年度中文图书服务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项目分为三个包
*包:文史类、政法类、语言文学类、建筑类、环境工程类为主,预算为**万元。
*包:机械类、电子类、医学类、农学类为主,预算为**万元。
*包:以思想政治类、教育类、数理化类为主,预算为**万元。
*.按投标折扣报价,投标折扣以%为单位,最高不得超过***%进行报价,结算价款按实洋以及投标折扣结算。
*.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 投标函(原件)
* 资格声明(原件)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年度或****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或成立不满一年,则(*)、(*)、(*)项无需提供。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网”“扬州大学网”发布之日起*个日历天。招标文件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网”“扬州大学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网”“扬州大学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年**月**日**:**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北路中石化南侧邗文化博物馆*号院)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肖红红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北路中石化南侧邗文化博物馆*号院)开标室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红红
电话:***********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中石化南侧邗文化博物馆*号院
(二)采购单位: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南路***号
七、其他
★注:本次投标文件制作要求:投多个包的供应商无需分包制作标书,将多个包制作在同一标书内,但要清晰注明包号,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盘或光盘形式、须为投标文件盖章扫描版,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或单独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