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福建-2025-04-29 00:00:00
永春县达埔镇达山村耕地流出恢复项目(一期)采购公告
采购邀请书
永春县达埔镇达山村村民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永春县达埔镇达山村耕地流出恢复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受邀的供应商(福建嘉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巿城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全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腾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项目名称:永春县达埔镇达山村耕地流出恢复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单价 |
品目号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 |
*** |
永春县达埔镇达山村耕地流出恢复项目(一期) |
***亩 |
****.**元 |
******元 |
*元 |
交付时间:**日(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时间起算)。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供应商报名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对外发售时间内,至福建省腾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逾期或未购买谈判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注: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谈判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每天上午*:**~**:**时,下午**:**~**:**时(北京时间);谈判文件售价***元。
注: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谈判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北京时间),福建省腾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永春县木材公司四楼)。
*.采购人:永春县达埔镇达山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永春县达埔镇达山村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福建省腾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春县木材公司四楼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方法:***********
采购公告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