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敏河镇永丰嘎查肉牛养殖基地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8
内蒙古/呼伦贝尔
招标采购
伊敏河镇永丰嘎查肉牛养殖基地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呼伦贝尔/内蒙古-2025-04-28 00:00:00
伊敏河镇永丰嘎查肉牛养殖基地扩建项目
来源: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标段(包)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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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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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伊敏河镇永丰嘎查肉牛养殖基地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人民政府伊敏河镇永丰嘎查肉牛养殖基地改扩建项目已由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鄂农科发(****)**号文件备案,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呼伦贝尔市忠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伊敏河镇永丰嘎查肉牛养殖基地改扩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伊敏河镇永丰嘎查肉牛养殖基地改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伊敏河镇永丰嘎查

*.*、招标规模:新建羊舍****平方米,修缮牛舍 ****平方米,购置饲料加工设备*套等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新建羊舍****平方米,修缮牛舍 ****平方米,购置饲料加工设备*套等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服务期:**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

*.*、资金来源:申请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或钢结构专业工程承包乙级(含乙级)资质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或钢结构专业工程承包三级(含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年**月**日建办市函〔****〕***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统一延期至****年**月**日为有效资质证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资质证书申请延续并通过的,为有效资质。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⑤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⑥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注:*、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资质原件。投标人应自行在投标截止时前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要求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照原件电子版在投标人系统内投标人信息管理里上传提交平台系统自动见证。同时,在网站“信用信息”栏自动进行公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再行上传信息或补充、更改信息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评标(评审)委员会(谈判、磋商、询价、洽谈小组)审核和评审时以投标人系统内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自动关联投标人诚信库内相关信息和投标人在诚信库提交系统自动见证并在信用信息栏公布相关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其诚信库内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财务资料:近三年(*********)或(*********)财务资料(成立时间晚于本时间要求的,提供成立后即视为有效)。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其他要求: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点击“手册下载”;

*)技术支持电话:*************、************。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人)”。

*)其他说明: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系统地址:

各交易主体招投标子系统:*****://***.***.***.***:****/********

不见面开标子系统:*****://***.***.***.***:****/**********电子保函平台:*****://***.***.***.***:****/**************************/*******/*****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下载地址: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上午**:**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需提前进行模拟解密,确保生成的投标文件正确。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上午**:**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

*.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地址和电子招投标平台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电子招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部委令第**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监督部门为:鄂温克族自治旗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呼伦贝尔市忠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经理

联系电话:***********


附件: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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