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4-29 00:00:00
关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委托,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二、招标编号:*****************
三、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 | 标项 | 标项名称 | 描述 | 年预估采购金额 | 备注 |
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 | * | 国标中药配方颗粒 | 提供小包装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 | ***万元/年 | 按照评分排序,选择一家国标中药配方颗粒中标人。 |
* | 省标中药配方颗粒 | 按照评分排序,选择一家省标中药配方颗粒中标人。 |
预估年采购金额为估算值,具体采购金额根据医院实际需求确定。
基于中药配方颗粒行业药品标准颁布及不同企业中药配方颗粒备案、生产品种结构特点,将所有投标供应商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划分为国标、省标两种质量标准,即视为同时响应*个标项。
四、合同期限:采购周期*年。合同期内,因上级部门调整中药配方颗粒采购有关政策的,从其规定。
五、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中药配方颗粒应按照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取得相关备案号。
*.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许可范围。
*.截至投标截止日前*日历天**:**(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售价: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获取方式:邮件获取。发送加盖公章的公司资质证件【即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生产许可证》、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登记表】至项目指定邮箱********@***.***。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收到邮件后将以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
*.标书售价(元):不收费
八、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九、投标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龙湾院区行政北楼七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龙湾院区行政北楼七楼***会议室。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号
联系人: 胡老师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号天和大厦*幢****室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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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登记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