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04-29 00:00:00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百集团经营性物业完损性检测项目,项目业主为广州东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广州东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东百集团经营性物业完损性检测项目。
*.*.*项目规模:共涉及**套物业,建筑面积*****.**㎡(详见附表),部分物业因无房产证及相关测量资料,清单所提供的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使用范围为准,主要分布在越秀、荔湾旧城区内。
*.*.*项目地点:广州市内。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个标段。
*.*.*招标内容:为有效识别物业结构风险点,确保物业结构在后续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需对物业进行安全完损性鉴定,作为后续维修加固的依据。
服务单位须按照国家鉴定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对物业逐一出具安全性鉴定报告。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清单所有物业出具安全性鉴定报告为止。
*.*最高投标限价:***,***.**元
注: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并且不存在其中第三条所列任一情形。(提供投标人声明。)
未在招标公告第*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号广仁大厦**楼广建监理。
注:(*)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下午**:*****:**;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号**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号**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网址:****://***.****.***)、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东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南路*******号濠畔街***号**楼
联 系 人:冯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号**楼
联 系 人:李工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东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南路*******号濠畔街***号**楼
联 系 人:冯工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东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监 督 电 话:************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南路*******号濠畔街***号**楼
****年*月**日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广州东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解除合同、禁止本公司参加招标人或其关联公司今后任何招标项目的投标),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