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2025-04-29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宣传产品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宣传产品制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长沙市环保西路*号****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宣传产品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非政府采购 √ 磋商采购 □竞价采购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其中包一**万元,包二**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其中包一**万元,包二**万元。
采购需求:
包*:开展“春风予你·强基护航”媒体宣传,主要围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纳税服务重点工作开展宣传:*.制作系列新媒体宣传产品。以长图、海报、**、图文+新媒体产品组合等方式宣传湖南税务服务举措和成效,打造湖南税务纳税服务宣传品牌。*.制作系列图文宣传产品。以消息、通讯、综述稿件等形式展现****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成效。*.制作*期电子画册,所有产品形成“春风予你 强基护航”专题。*.宣传投放渠道。将宣传产品投放至红网、时刻新闻、学习强国等省内主流媒体,并配合税务部门自有渠道进行宣传。同时,择优向人民网、新华网等央媒及今日头条、新浪、网易等商业门户网站推送。
包*:主要围绕第**个税法宣传月及春风行动涵盖的重点便民惠企政策和措施开展宣传:*.开设《税法**秒》专栏,以主播说税法形式解读“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四大主线(数字化转型、精准服务、民生保障、企业赋能)和创新举措等。*.开设《税法趣味擂台赛》互动栏目,以互动答题的形式普及税法,答题胜出者可获得现金红包一个,挑战者获得纪念品一份。*.开设《税问剧场》节目,以情景剧演绎形式录制税法内容解答疑问,结合湖南方言对便利化措施进行演绎。
合同履行期限:
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包*、包*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个工作日*:**至**:**,**:**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长沙市环保西路*号****室)
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获取采购文件: ①现场获取:供应商到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长沙市环保西路*号****室)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②远程方式:供应商向采购人索取《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填写后的《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发邮件至*********@**.***。采购人查收后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向采购人索取《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请向*********@**.***邮箱发送标题为“获取春风行动采购文件”邮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政府采购评审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号*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政府采购评审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西路*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肖女士 电话:*************
技术咨询:申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