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行政办公中心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04-29
安徽/蚌埠
中标结果
蚌埠市行政办公中心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蚌埠-2025-04-29 00:00:00

蚌埠市行政办公中心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 信息来源:蚌埠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浏览量: 字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行政办公中心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蚌埠联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凤凰国际*座**楼****室

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蚌埠市行政办公中心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品牌: 海康威视等;

规格型号: *************等;

数量: **台等;

单价: ****元/台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晖(组长)、崔晓峰、王琦(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邮箱(*********@**.***)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蚌埠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址:蚌埠市东海大道****号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九楼

联系人:官科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荣盛时代广场*号楼***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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