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2025-04-28 00:00:00
甘肃省兰州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榆中县****年人工造林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甘肃省兰州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榆中县****年人工造林工程已由兰州市林业和草原局以兰林造〔****〕*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榆中县林业和草原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甘肃省兰州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榆中县****年人工造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单位:榆中县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名称:甘肃省兰州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榆中县****年人工造林工程
*、建设地点:兰州市榆中县金崖镇、夏官营镇、清水驿乡、甘草店镇、高崖镇五个乡镇。
*、建设内容:项目实施人工造林面积*.**万亩,包括人工造乔木林*.**万亩,人工造灌木林*.**万亩。
*、标段划分:共五个标段:
一标段:甘草店镇(包括:蔡家沟村、东村、果园村、三墩营村、咸水岔村)造林面积****亩,高崖镇(包括:李家磨村、裴家岔村、小营子村、新窑坡村)造林面积****亩,清水驿乡(包括:王家湾村、县柠条场)造林面积****亩;
二标段:清水驿乡(包括:清水村、太子营村、岘坪村、赵家岔村)造林面积****亩,夏官营镇(包括:郝家湾村)造林面积****亩;
三标段:金崖镇(包括:金崖村)造林面积****亩,夏官营镇(包括:过店子村)造林面积****亩;
四标段:金崖镇(包括:古城村、黄家庄村)造林面积****亩,夏官营镇(包括:彭家湾村、太平堡村)造林面积****亩;
五标段:金崖镇(包括:郭家庄村、火家店村、陆家崖村、寺隆沟村、永丰村、张家湾村)造林面积*****亩。
*、招标范围:本作业设计范围内的整地、苗木采购及运输、栽植、播种、灌溉、抚育、有害生物防治等(具体以作业设计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
计划工期:***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日历天,管护期***日历天);
施工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 日;
管护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估算总投资:约****.**万元(其中:一标段:约***.**万元;二标段:约***.**万元;三标段:约***.**万元;四标段:约***.**万元;五标段:约***.**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并且达到验收条件。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包含造林绿化或园林绿化相关内容);
*、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年**月**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林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无专业,须提供相关专业学历证明);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人、技术质量负责人*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人、市政施工员*人、市政质量员*人、专职安全员*人、材料员*人、资料员*人)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岗位证书,并提供****年**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花名册(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有聘用退休人员的,需提供聘用劳动合同和退休资料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年*****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申请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申请人须提供****年**月至今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申请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材料款的承诺书,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申请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报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申请人须提供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的基本信息以及拟配备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相关信息截图,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申请人需提供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企业基本信息网查截图,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参考执行《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号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获取网站: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获取方法: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免费获资格预审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地点: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交易通)不见面开标大厅综合电子标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 格式一份、.***** 格式一份、.***格式一份,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小时开启)。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申请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申请文件,由申请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接收异议方式: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榆中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张景岗
电话:***********
通讯地址: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环城西路
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榆中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王霞
电话:***********
通讯地址: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环城西路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标人:榆中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环城西路
联系人:张景岗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号(甘霖大厦**楼)
联系人:岳工魏工
电 话:*********** ***********
监督单位:榆中县林业和草原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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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榆中县****年人工造林工程(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
盖章(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监督部门) | 发布日期:****.**.** | ||||||||||
项目及标段 名称 |
甘肃省兰州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榆中县****年人工造林工程(三标段) | 交易编号 | *********************** | ||||||||
招标人 | 榆中县林业和草原局 | 招标人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开标地点 |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第一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果汇总表 | |||||||||||
序 号 | 投标人名称 | 审查结果 | |||||||||
* | 甘肃华泰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甘肃兴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甘肃盛苑嘉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 | 甘肃中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甘肃翔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评委评分情况汇总表 |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标 | 评委评分汇总 | 投标报价得分 | 商务标 | 总得分 | ||||||
评委* | 评委* | 评委* | 评委* | 评委* | 评委* | 评委* | |||||
甘肃华泰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甘肃兴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甘肃盛苑嘉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甘肃中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甘肃翔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 | |||||||||||
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甘肃华泰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甘肃兴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甘肃盛苑嘉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万元) | ***.****** | ***.****** | ***.***** | ||||||||
质 量 | 符合设计要求并且达到验收条件 | 符合设计要求并且达到验收条件 | 符合设计要求并且达到验收条件 | ||||||||
工 期(天) | *** | *** | *** | ||||||||
项目负责人 | 潘菊梅 | 梁涛 | 胡婷婷 | ||||||||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执业资格证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甘************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甘************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甘************ | ||||||||
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执业资格证号 | 金贵林 甘建安**(****)******* | 贾瑞春 甘建安**(****)******* | 金祥玲 甘建安**(****)******* | ||||||||
技术负责人及证号 | 李斌**.********* | 刘军甘职中资字:**.******* | 张增强************** | ||||||||
备 注: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接收异议方式: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榆中县林业和草原局投诉,投诉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联系电话:***********;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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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榆中县****年人工造林工程(五标段)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 ||||||||||
盖章(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监督部门) | 发布日期:****年**月**日 | |||||||||
项目及标段 名称 |
甘肃省兰州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榆中县****年人工造林工程(五标段) | 交易编号 | *********************** | |||||||
招标人 | 榆中县林业和草原局 | 招标人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开标地点 |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第二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公示结束时间 | ******** | |||||||
资格审查结果 | ||||||||||
序号 | 申请人名称 | 审查意见 | 备注 | |||||||
* | 甘肃中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甘肃安宇建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甘肃中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甘肃兴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甘肃国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甘肃金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甘肃嘉熠建业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甘肃华泰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接收异议方式: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榆中县林业和草原局投诉,投诉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联系电话:***********;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