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2025-04-28 00:00:00
[新泰市]新泰市新汶街道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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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新汶街道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新汶街道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监理已由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泰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产**.**万元,私有资金*.*万元,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万元,境外私人投资*.*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计划由惠普电厂改造供热管网***********至原山东光明热电有限公司供热管道对接,供热管线总长度****米,改建换热站*座。(*)由惠普电厂改造供热管网*******至东良和西良两座换热站,管线总长度约****米,同时改造换热站*座。
*.*项目编号:********************;
*.*建设地点:新泰市新汶城区及小协镇政府驻地;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日历天, 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及附属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含相关服务), 执行“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监理最高限价:**.**万元(最高监理费费率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但仍需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质。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同时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条的要求。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获取方式:请到泰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根据交易平台编号领取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请到泰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我的项目菜单选择投标项目递交电子办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交易栏目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解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泰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睿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青云路平步青云*幢***号
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龙路与龙池路交叉口路东北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袁科长
联系人:
张旭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张旭联系方式:************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
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应主动联系项目所在地行政监督部门告知项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