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5-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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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建设
遴选公告
为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年)***;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遴选推荐****年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各*家。
一、申报主体
依法在本县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服务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具备*年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信誉良好,无重大经营或信用问题;
*.拥有稳定的服务团队和必要的设施设备。
*.具有合法建设及使用的土地证明材料。
*.严格落实农机安全主体责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达***%。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月*日前):
申报单位填写《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初审推荐(*月**日前):
若有申报意向,经乡镇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至县农业农村局。
(三)评审公示(*月**日前):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建设主体各*家,并公示*个工作日。
(四)批复建设(*月**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粮食烘干中心建设名录,签订任务书。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份)及电子版请于****年*月*日前报送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丁帮太 电话:************
邮箱:********@***.***
附件:*.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
*.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
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建设标准
一、基础设施
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应建有机具存放设施用房,有农机维修车间和培训教室,库棚面积不少于****平方米;
烘干中心:应有烘前处理区、烘干作业区和烘后暂存区。
二、机械及设备保有量
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原则上拥有耕、种、收、管、烘等服务农业生产全程的农业机械,各类机具保有量不少于**台套;
烘干中心以循环式为核心设备为主,循环式烘干机批处理量>**吨(含),连续式烘干塔批处理量>***吨。烘前处理区包括地磅、露天晒场、原粮处理运输区等;烘干作业区包括循环式烘干机房或连续式烘干塔主体,以及配电房、热力间、燃料库、工具房、除尘间(循环式)等生产服务用房;烘后暂存区包括存放库房等,存放库房必须为封闭式砖混、砖木或钢结构(不可为简易工棚),采光、通风条件良好,同时具备防火、除尘功能。
三、年度作业面积
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年流转作业面积和服务周边农户面积(包括社会化服务)不少于****亩;
四、信息化建设
拖拉机、插秧机等主要农机具要安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并纳入远程监控平台管理,能对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指挥调度。
邮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