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1310282500252301大厂县夏垫镇永太辛村道路修建项目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2025-04-25
河北/廊坊
中标结果
Z1310282500252301大厂县夏垫镇永太辛村道路修建项目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廊坊/河北-2025-04-25 00:00:00

*****************大厂县夏垫镇永太辛村道路修建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大厂县夏垫镇永太辛村道路修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大厂县夏垫镇永太辛村道路修建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北五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河西营村***号

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大厂县夏垫镇永太辛村道路修建项目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项目经理:贾小庆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冀************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良采购人代表李杰(主任)、罗晓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号文件标准收取,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方式为现金、电汇、转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人民政府

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

联系方式:王慧颖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型住宅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

电  话:************

附件:

公示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厂县夏垫镇永太辛村道路修建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公示内容:

段:大厂县夏垫镇永太辛村道路修建项目

开标时间:****年**月******分

开标地点:大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公示开始日期:****年**月**

公示截止日期:****年**月**

*.中标(成交)供应商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行证书信息

*

大厂县夏垫镇永太辛村道路修建项目

大厂县夏垫镇永太辛村道路修建项目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日历天

贾小庆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冀************

*.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响应情况

*

河北五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所有投标人商务标评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评委*

评委*

评委*

*

中建信恒(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北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

河北五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河北紫图园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

/

*.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评委*

评委*

评委*

*

中建信恒(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北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

河北五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河北紫图园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

**.**

*.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报价得分

总得分

*

中建信恒(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北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河北五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河北紫图园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否决原因

*

廊坊市安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据招标文件,*.*.*(*)最终报价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填写,并上传最终报价单;(*)提交调整后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格式与第一次报价要求相同,详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发送至******@***.***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时间为准)不满足以上最终报价要求的,属于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无效。

*

河北和信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依据招标文件,*.*.*(*)最终报价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填写 ,并上传最终报价单;(*)提交调整后的“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格式与第一次报价要求相同,详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 工程量清单报价 ”)发送至 ******@***.***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时间为准)不满足以上最终报价要求的,属于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无效。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型住宅楼**号

联系人:王慧颖

联系人:李阳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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