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04-18
江西/新余
质疑投诉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余/江西-2025-04-18 00:00:00
新余/江西-2025-04-18 00:00:00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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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财政金融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江西柏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新城大道***号尚城国际小区二期一层**栋***号
一、违法事实
根据《仙女湖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开展区预算单位夯实 采购人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仙财购〔****〕**号)要求,经检查,发现检查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
项目名称:仙女湖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骨干渠道维修养护项目(项目编号:*************)
存在问题:招标文件评标指标 商务? 资质证书(*分) 投标人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的加*分,本项共计*分。(评审依据: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上述项目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条,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处罚理由及依据
本机关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或申辩,视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权利告知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财政金融局
****年*月**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江西柏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新城大道***号尚城国际小区二期一层**栋***号
一、违法事实
根据《仙女湖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开展区预算单位夯实 采购人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仙财购〔****〕**号)要求,经检查,发现检查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
项目名称:仙女湖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骨干渠道维修养护项目(项目编号:*************)
存在问题:招标文件评标指标 商务? 资质证书(*分) 投标人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的加*分,本项共计*分。(评审依据: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上述项目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条,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处罚理由及依据
本机关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或申辩,视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权利告知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财政金融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