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开福区幸福桥***号始建于****年,建筑面积***.**㎡,共有建筑*栋(包括*栋办公楼,*栋职工宿舍,*栋食堂),为长沙县粮食局原办公楼及职工宿舍。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业服务外包项目。本次补充自****年*月*日起为项目增加保洁*名,用于开福区幸福桥***号保洁服务。本次补充项目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费用总价,包含项目期限内增加保洁*名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垃圾清运费等全部费用。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保洁服务
(*)做好办公楼、办公楼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
(*)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精神饱满;
(*)严格遵守保洁岗位操作规程,熟悉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情况,爱护物业区域内的各项公用设施设备;
(*)定期巡视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无投诉;
(*)负责院落绿化修剪工作,及时提醒甲方更换自然死亡的树木、花草;
(*)厉行节约,保管好已领用的保洁工具和正确使用保洁材料。
*.人员配置要求
保洁人员*人;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无
*.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付款方式: (*)付款人: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按照先服务后付款的方式,服务费用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扣款结算后支付。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税务发票。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付款人: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按照先服务后付款的方式,服务费用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扣款结算后支付。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税务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