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5-04-25 00:00:00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机关第二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机关第二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服务内容和承诺:(一)服务范围 光明街道机关第二食堂。 (二)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 (*)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模式,中标方派驻专业服务团队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机关第二食堂,提供优质的膳食管理服务, 负责工作日早、中、晚以及节假日、周末等工作人员供餐、及采购单位要求的其他供餐服务等。 (*)中标方只能从事为采购方食堂提供餐饮加工服务的主副食品的制作,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不得制作其他商品和服务。 (*)采购方负责提供主副食原材料,提供厨具、餐具、水电、燃料。双方在交接时须进行盘点。 (*)开餐时间:早餐*:****:**;中餐**:*****:**;晚餐 **:*****:**(特殊开餐时间视具体情况确定)。 (*)采购单位有权根据需求,调整以上国家法定工作日的开餐时间和中标方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中标方应当按照采购单位要求予以全力保障;如采购单位有其他临时性的膳食保障服务工作需要,中标方需无条件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全力保障解决。 *、人员要求: 中标人须为采购单位配置厨房服务人员至少*人(其中安排*个大厅服务员,*个保洁员),所有人员均需持职业健康证上岗。 (三)服务期限 *年。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办党政和人大办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北路*号
联系人: 麦工
联系电话: ********
公告日期: ****年*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光明街道机关第二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机关第二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机关第二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服务内容和承诺:(一)服务范围 光明街道机关第二食堂。 (二)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 (*)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模式,中标方派驻专业服务团队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机关第二食堂,提供优质的膳食管理服务, 负责工作日早、中、晚以及节假日、周末等工作人员供餐、及采购单位要求的其他供餐服务等。 (*)中标方只能从事为采购方食堂提供餐饮加工服务的主副食品的制作,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不得制作其他商品和服务。 (*)采购方负责提供主副食原材料,提供厨具、餐具、水电、燃料。双方在交接时须进行盘点。 (*)开餐时间:早餐*:****:**;中餐**:*****:**;晚餐 **:*****:**(特殊开餐时间视具体情况确定)。 (*)采购单位有权根据需求,调整以上国家法定工作日的开餐时间和中标方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中标方应当按照采购单位要求予以全力保障;如采购单位有其他临时性的膳食保障服务工作需要,中标方需无条件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全力保障解决。 *、人员要求: 中标人须为采购单位配置厨房服务人员至少*人(其中安排*个大厅服务员,*个保洁员),所有人员均需持职业健康证上岗。 (三)服务期限 *年。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办党政和人大办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北路*号
联系人: 麦工
联系电话: ********
公告日期: ****年*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