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公安局贵阳公安处采购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5-04-25
贵州/贵阳
变更澄清
成都铁路公安局贵阳公安处采购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贵阳/贵州-2025-04-25 00:00:00
成都铁路公安局贵阳公安处采购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成都铁路公安局贵阳公安处采购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采购预算

******.**元

******.**元/年

*

最高限价

******.**元

******.**元/年

*

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提供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份得*分,共**分。提供业绩的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类似业绩:提供 ****年*月*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可以提供其公司或分支机构的业绩均予以认可。提供*份得*分,共**分。提供业绩的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

报价分

按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作无效标处理。

按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投标报价×**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作无效标处理。

*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分至****年*月**日下午****分

****年*月**日上午*时**分至****年*月**日下午****分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年*月**日**时**分

*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年*月**日**时**分

****年*月**日**时**分

*

本项目中,允许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澄清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站更正(澄清)公告,本公告发布后,如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澄清)公告为准。 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成都铁路公安局贵阳公安处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高铁西路*号

联系人:王楠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向弘大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万科理想城**栋*单元****

联系人:熊起铭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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