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宁乡市乡镇(中心)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委托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5-04-25
湖南/长沙
招标采购
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宁乡市乡镇(中心)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委托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湖南/长沙-2025-04-25 00:00:00
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宁乡市乡镇(中心)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委托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人名称:宁乡市卫生健康局
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乡镇(中心)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预算金额:*******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最高限价:*******.**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长沙汇洋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所在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北山镇北山村万古岭
(三)本公示期限
从**********至**********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 人:宁乡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宁乡市玉潭镇春城北路***号
联系 人:潘文跃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烨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社区花明北路**号第*层***室
联系 人:谢澳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宁乡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湖南省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宁乡市财政局***
联系 人:石林
联系电话:*************
重点注意: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长沙政府采购网仅提供信息服务,不对项目承担任何责任。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列表:
(一)项目信息
湖南/长沙-2025-04-25 00:00:00
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宁乡市乡镇(中心)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委托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人名称:宁乡市卫生健康局
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乡镇(中心)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预算金额:*******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最高限价:*******.**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长沙汇洋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长沙瀚洋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我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发【****】**号)和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文件规定的长沙市唯一一家进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单位。鉴于本项目需求服务不可替代,故须由长沙汇洋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本项目符合《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购【****】**号)第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第一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综上所述,故本项目申请采用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中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 | 其他服务 | 宁乡市乡镇(中心)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 | * | 项 | ******* | ******* |
为了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号)、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我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发【****】**号)和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湘卫医发【****】**号)文件的规定,须就宁乡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
*、供应商名称:长沙汇洋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所在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北山镇北山村万古岭
(三)本公示期限
从**********至**********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四)其他补充事宜
姓名 | 单位 |
许海兵 | 宁乡市中医医院 |
王群 | 宁乡市妇幼保健院 |
尹雨 | 宁乡市城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采购人信息:
采购 人:宁乡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宁乡市玉潭镇春城北路***号
联系 人:潘文跃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烨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社区花明北路**号第*层***室
联系 人:谢澳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宁乡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湖南省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宁乡市财政局***
联系 人:石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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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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