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辖区-中标候选人公示】芜湖雕塑专题比赛作品设计制作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4-25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芜湖市-市辖区-中标候选人公示】芜湖雕塑专题比赛作品设计制作中标候选人公示
芜湖/安徽-2025-04-25 00:00:00

芜湖雕塑专题比赛作品设计制作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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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芜湖雕塑专题比赛作品设计制作

项目编号

***************(任务书编号:****************号)

标段名称

芜湖雕塑专题比赛作品设计制作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号皖江财富广场**座

联系人及电话

方芳************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利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楚江大道*号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区*******号

联系人及电话

张萍***********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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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备选单位一

单位名称

河北冀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自然物语景观雕塑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投标报价

*******.**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陈辉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雕塑专业正高级职称

工期(天)

合同签订日起**个日历天(其中*个日历天内须完成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雕塑产品的深化设计)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中国姿态—共融共创”第三届温州雕塑展(雕塑制作安装)项目

加分业绩:****“中国姿态—共融共创”第三届温州雕塑展(雕塑制作安装)项目;****年郑州市城市公园雕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郑州市绿地雕塑作品制作安装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业绩获奖

国家工程**《伟业》项目(中国美术家协会荣誉证书);温州黄石山雕塑公园项目(中国雕塑家学会荣誉证书)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

《山水之间》中国雕塑协会收藏荣誉证书

定标备选单位二

单位名称

中诚圣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南京舜睿景观雕塑艺术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

投标报价

*******.**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马文甲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雕塑专业高级职称

工期(天)

合同签订日起**个日历天(其中*个日历天内须完成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雕塑产品的深化设计)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陕西弘斯尚新材料绿色产业园项目

加分业绩:陕西弘斯尚新材料绿色产业园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业绩获奖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

定标备选单位三

单位名称

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西安智圣通雕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投标报价

*******.**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陈晓春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雕塑专业正高级职称

工期(天)

合同签订日起**个日历天(其中*个日历天内须完成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雕塑产品的深化设计)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西咸国际文化教育园沣河湿地生态修复项目艺术景观工程**标段

加分业绩:西咸国际文化教育园沣河湿地生态修复项目艺术景观工程**标段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业绩获奖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评标基准价:*******.**元

*.样本值单位:河北冀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诚圣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以上三家定标备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顺序排序。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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