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湖南-2025-04-22 00:00:00
澧阳平原灌区 **** 年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政维护材料供货单位采购(商品混凝土类)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优惠率(%) |
长沙明致建材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县长龙街道茶塘村八字墙组龟塘坡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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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明致建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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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优惠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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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维护材料供货单位采购(商品混凝土类)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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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云波(主任评委)、唐菲、许波、蔡如珍、周瑛。
六、中标(成交)候选(前三名)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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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名称 |
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填写评审得分,最低评标价法填写最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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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明致建材有限公司 |
**.** |
* |
湖南焱辉建材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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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进取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 |
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原因 |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依据 |
* |
湖南日昇混凝土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双方协商,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元。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 个工作日止)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沙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长沙县天华北路***号
联系人:胡水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楼*********室
联系人:李巧红
邮 编:******
电 话:*************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价格 |
优惠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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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政维护材料供货单位采购(商 品混凝土类) |
*% |
投标优惠率: 小写:*%大写:百分之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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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如投标优惠率为*%,则结算单价=(***%)×预算单价 |
备注:(*)应按照第二章第**.*款的要求报价。
(*)供应商的价格折扣应当直接在投标总价中给出。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长沙明致建材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
分项价格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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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规格型号 |
单位 |
优惠率(%)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货物制造商类型(填写 小型、微型) |
商标名称 |
* |
*** |
*? |
*% |
长沙明致建材有限公司 |
小型 |
明致建材 |
* |
*** |
*? |
长沙明致建材有限公司 |
小型 |
明致建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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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长沙明致建材有限公司 |
小型 |
明致建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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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长沙明致建材有限公司 |
小型 |
明致建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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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长沙明致建材有限公司 |
小型 |
明致建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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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长沙明致建材有限公司 |
小型 |
明致建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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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长沙明致建材有限公司 |
小型 |
明致建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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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长沙明致建材有限公司 |
小型 |
明致建材 |
* 添加外加剂混凝土 *? 长沙明致建材有限公司 小型 明致建材 ** 泵送 *? 长沙明致建材有限公司 小型 明致建材 小计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长沙明致建材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页***
【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 **** ) **号)的规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长沙县城市管理局的市政维护材料供货单位采购(商品混凝土类)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市政维护材料供货单位采购(商品混凝土类)(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长沙明致建材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长沙明致建材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
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运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应按照货物的制造生成企业填报,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无需填报中小企业申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承建商(服务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承建商(服务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运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资产总额。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