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施工第3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2025-04-23
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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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施工第3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佛山/广东-2025-04-23 00:00:00

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施工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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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施工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

一、答疑内容

二、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页的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年,公路水运、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利、电力工程以及施工工期超过*年的其他工程可以放宽至*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

*.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年,公路水运、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利、电力工程以及施工工期超过*年的其他工程可以放宽至*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三、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中路*号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座***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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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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