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5-04-24 00:00:00
缙云县建筑垃圾消纳场三通一平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建筑垃圾消纳场三通一平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
招标单位: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年*月**日
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陈拓如************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 (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 经理 |
* |
浙江万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赵伟见 |
* |
浙江三弈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汪晓清 |
* |
丽水荣昌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李冠伟 |
* |
浙江绿舟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胡爱枝 |
* |
丽水凡诚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田伟斌 |
* |
丽水咏宏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金向荣 |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