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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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并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杭交所”)(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如选择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方式实施房屋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杭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实施办法》、《杭州产权交易所***交易指引》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采用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时适用) *、我方承诺,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
杭州市西湖区铜鉴湖路***号*号楼房屋**年租赁权 |
标的编号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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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 元/年 |
房屋所在地区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联系人 |
于小姐 楼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号泛海国际中心*座**楼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房屋名称 |
杭州市西湖区铜鉴湖路***号*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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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杭州市西湖区铜鉴湖路***号*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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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浙(****)杭州市不动产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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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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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用途 |
公共设施用地/非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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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分类 |
其他用房 |
其它权力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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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现状 |
空置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其他披露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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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
出租底价 |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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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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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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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租日 |
以实际交付之日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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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 |
*个月(以首年租金一个月计),分三期给予减免(每期减免租金金额为首年*个月租金计),分别在前三年租金支付时给予减免。免租期计入租期不计租金。但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不享受租金优惠,承租方应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天内向出租方补足优惠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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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要求 |
一年一付 后续租金在上一期租期届满前**日内直接支付给出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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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调整方式 |
租赁期内每年按照上一年度租金总额递增*‰至租赁期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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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
**万元整。装修保证金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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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以《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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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要求 |
*楼须设置不少于****平方米的农贸市场业态;*楼及以上房屋不得设置禁止性业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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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以《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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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携带承租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及附件等交易合同;并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及附件等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同意杭交所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装修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租赁房屋招租用途为:*楼须设置不少于****平方米的农贸市场业态;*楼及以上房屋不得设置禁止性业态。承租方保证在该租赁房屋所规定的用途范围内,按国家规定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依法经营,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且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开业的证照等审批手续。 (*)租赁房屋承租方承租后,出租方不再为其改变条件进行投入。承租方承租后,如果要改变房屋设施中的电容、电气消防系统、消防、监控等设施设备的,包括对该等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的,必须提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意见资料,并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造审批申请,得到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的,已形成添附及未形成添附的装饰装修物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也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并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 (*)承租方应当保证其委托的装修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承租方进场装修前须将装修方案提交出租方审核,出租方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工作。承租方装修完成后未经消防部门验收通过前不得投入使用,消防审批通过文件提供出租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备案。 (*)租赁房屋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仅持有不动产登记清单,租赁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若有差异,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的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租赁房屋若有超租赁面积搭建部分,搭建部分不在本次租赁范围内,以现场展示为准。 (*)租赁房屋不得整体转租,分割转租时,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各部分出租期限均不得大于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承租方的承租期限。次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安全、装修、物业、经营等义务的行为,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承租方须前往租赁房屋进行现场踏勘,取得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勘查承诺书》,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及租赁房屋交付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及附件等交易合同。 *、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首年租金一个月计的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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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实缴注册资本在人民币***万及以上的法人。 【执行标准:*、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实缴注册资本在人民币***万元及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限于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股东出资证明及银行进账证明等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内无违法犯罪记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执行标准: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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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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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时间 |
信息披露期内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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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裘先生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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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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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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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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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其附件等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和首期租金; (*)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等交易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在线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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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报价 |
自由报价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时至**时 |
延时报价周期 |
*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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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专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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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