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CB160警
2025-04-27
四川/自贡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川CB160警
自贡/四川-2025-04-27 00:00:00

川*****警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川*****警
资产类别 交通运输工具
转让方名称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的标的属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所有,车辆品牌、行驶里程、颜色等详见《资产明细表》。 *、本次转让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本次交易的情况。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时前,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标的的加价幅度***元(***元整数倍)/次,延时报价不少于***秒。 *、车辆查看 查看地点: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停车场 查看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 查看时间:公告期内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下午:**:*****:** 二、重要事项 *、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形,按现场展示的状态和状况以辆为单位进行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实地查看 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行驶公里数、排放标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若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受让。因此,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特别提示 本次处置标的中川*****警车辆使用性质为警用车辆,交易完成后需喷涂及两次过户,喷涂费及两次过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承诺协助受让方在**个工作日内完成两次过户。 *、相关政策 本次处置标的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政策并承担车辆检测(不限于年检、环检)、保险、过户等相关费用,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车辆交接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川******车辆的交接以及权证变更登记手续;**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川*****警车辆的交接以及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川*****警需喷涂及两次过户)。 *、价款支付条件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收到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后*个工作日内即划转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挂牌价及发票 本次转让挂牌价为含税价,成功受让后,转让方承诺与受让方进行对接,并向受让方提供相对应的发票类型(或收据)。 *、其他信息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资产明细表》等资料。 三、相关费用 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受让双方各自缴纳。成交后本次交易过程中转、受双方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均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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