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东-2025-04-27 00:00:00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 *********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预算金额:*******.**** 采购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经办人:陈星涛 项目负责人:陈星涛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 *********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修正《第四章评标》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第四章评标:标红色部分内容。
*.详细评审
采购包*(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原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技术部分 |
方案讲解与答辩响应情况 (*.*分) |
针对本项目得工作重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优于采购需求,得*分;满足 采购需求,得*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 |
现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技术部分 |
方案讲解与答辩响应情况 (*.*分) |
由拟派项目经理进行答辩。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驻场项目经理(非项目经理不得参与答辩)于评标过程中进行方案讲解,本项最高得*分。讲解内容:重点讲解本项目物业管理的重点与难点以及措施,评审标准为: (*)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分;(*)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分;(*)无方案讲解或其他的得*分。 *. 由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答辩。本项最高得*分。能够正面解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有能力完成预定目标,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分;能够解答评委提出的问题,管理手段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能解答评委提出的部分问题,但管理手段无法完成预定目标,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其他情况或无响应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育新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星涛(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话:********、********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 *********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 *********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修正《第四章评标》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第四章评标:标红色部分内容。
*.详细评审
采购包*(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原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技术部分 |
方案讲解与答辩响应情况 (*.*分) |
针对本项目得工作重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优于采购需求,得*分;满足 采购需求,得*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 |
现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技术部分 |
方案讲解与答辩响应情况 (*.*分) |
由拟派项目经理进行答辩。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驻场项目经理(非项目经理不得参与答辩)于评标过程中进行方案讲解,本项最高得*分。讲解内容:重点讲解本项目物业管理的重点与难点以及措施,评审标准为: (*)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分;(*)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分;(*)无方案讲解或其他的得*分。 *. 由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答辩。本项最高得*分。能够正面解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有能力完成预定目标,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分;能够解答评委提出的问题,管理手段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能解答评委提出的部分问题,但管理手段无法完成预定目标,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其他情况或无响应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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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育新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星涛(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话:********、********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