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2025-04-27 00:00:00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公开招标][施工]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仓头镇农村公益事业*****年养士村重点村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仓头镇农村公益事业*****年养士村重点村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仓头镇农村公益事业*****年养士村重点村项目
*、项目代码:************************
*、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
*、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元 ;
*、项目概况: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仓头镇农村公益事业*****年养士村重点村项目,主要内容为道路硬化、亮化工程、文体广场、广场绿化工程等*个方面。其中:硬化道路共**条,总长度约*.*** 公里;亮化工程共涉及**条道路,路灯***盏(含文体广场),路灯采用***太阳能智能路灯,灯杆高度为*米,光源功率***,灯杆间距**米;栽植黄山栾和白蜡绿化树等共 ** 棵。
*、建设地点:洛阳市新安县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防治目标:施工现场做到“七个 ***%,八个必须”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标段划分:共分为*个标段。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洛财购〔****〕*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含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创新、绿色发展、支持脱贫攻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洛财购[****]*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及日期: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魏强、黄方、王旭峰、张云辉、王佳(招标人代表)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河南省豫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九都西路西元国际招
商中心 ** 号楼 *** 室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杨利丹
注册证书编号:豫****************
六、结果公示媒体: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规定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八、其他补充事项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仓头镇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九都路与孙辛路交叉口北航科技园***幢****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监管部门:新安县农业农村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农业农村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