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2025-04-11 00:00:00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生产、生活、办公区域空调维保项目(采购编号:**************)进行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谈判,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项目名称: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生活、办公区域空调维保项目
*.*采购编号:**************
*.*主要采购内容:生产、生活、办公区域空调维保
*.*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徽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元
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次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采购及响应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异议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