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安徽-2025-04-25 00:00:00

项目名称:涡阳县城区老旧排水管道改造项目一期所用球墨铸铁井盖及篦子、二级钢筋混凝土管(承插口)采购项目(二次)(第二标包)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询价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时**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凤阳县环宇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西泉镇考东村
中标费率:大写百分之八十五(小写**%)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人:安徽涡河建工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与宁西路交叉口标准化厂房项目*幢
联系人:王工
电话:***********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提出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安徽涡河建工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