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2025-04-27 00:00:00
竞争性评审公告
城阳区城区流浪犬捕捉项目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城阳区城区流浪犬捕捉项目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对青岛市城阳区靖城路以西、青银高速东、礼阳路以北、环城北路以南范围内的流浪犬捕捉、收容、免疫、绝育、饲养等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详见评审文件第四章。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本项目为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意向承接主体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意向承接主体不得和购买主体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响应;
*、竞争性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及信用青岛(******.*******.***.**)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报名时提供下列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社保证明。以上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售价:每套***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的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意向承接主体自负。
五、提交报名材料时间、地点:
*.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天一财富中心*********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起至**时**分止。
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天一财富中心*********室。
七、评审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天一财富中心*********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购买主体:青岛市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号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勤烨项目管理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正阳东路***号
联系人:孙珊珊
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