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2025-04-27 00:00:00
永登县****年坪城乡、龙泉寺镇、树屏镇、大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永登县****年龙泉寺镇、树屏镇、大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兰州市农业农村局以(兰农字【****】**号)文件批准建设,甘肃华锦昱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登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单位:永登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永登县****年龙泉寺镇、树屏镇、大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三)资金来源:中央、地方财政资金;
(四)项目总投资:****.**万元;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永登县****年大同镇青寺村陈家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亩(其中新建***亩,提升改造****)。建设类型为高效节水灌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公示牌;永登县****年龙泉寺镇碱柴井、树屏镇东沟村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亩,(其中新建****亩,提升改造***亩)。建设类型为高效节水灌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公示牌。
(六)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工程实施中(含缺陷责任期)的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进行管理;
(七)监理服务期:***日历天
含施工缺陷责任期:**个月。
(八)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个监理标段;
(九)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号)、《兰州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投标人应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至少*人)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人)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监理员(至少*人)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合格的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年*月*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且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自成立以来至****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近三年(****年*月*日至今)应具有同类项目监理业绩(以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五)投标人应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和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各投标人请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与投标,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一份、****格式一份、*****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小时开启);
(三)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指定端口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备注:
①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综合电子标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②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以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照投标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四)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永登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高顶山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民乐街**号
(五)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登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民乐街**号
联 系 人:高顶山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华锦昱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通达街**号****室
联 系 人:赵磊
联系电话:***********
备案单位:永登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永登县****年龙泉寺镇、树屏镇、大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盖章(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监督部门) 发布日期:****年**月**日 |
|||||||||||||||
项目及标段 |
永登县****年龙泉寺镇、树屏镇、大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
交易编号 |
*********************** |
||||||||||||
招标人 |
永登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人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华锦昱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登分中心开标二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果汇总表 |
|||||||||||||||
序 号 |
投标人名称 |
审查结果 |
|||||||||||||
* |
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甘肃方圆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 |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甘肃泓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甘肃兴源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评委评分情况汇总表 |
|||||||||||||||
投标人名称 |
评委打分情况 |
评委评分汇总 |
投标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
评委* |
评委* |
评委* |
评委* |
评委* |
评委* |
评委* |
|||||||||
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甘肃方圆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甘肃泓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甘肃兴源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 |
|||||||||||||||
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总监理工程师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
陈春椿 |
********** |
|||||||||||
第二名 |
甘肃方圆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李俊锋 |
********** |
|||||||||||
第三名 |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刘太阁 |
********** |
|||||||||||
备 注: |
*.公示中所填写内容需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保持一致。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接收异议方式: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联系电话:****;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