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04-27
浙江/温州
招标采购
关于温州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浙江-2025-04-27 00:00:00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来源: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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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万元)

承销费率最高限价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公司债券承销服务

*

****

*.**%

(即***)

本项目采购主体为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主体为温州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亿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不低于*年,不超过**+*年,本项目选取不超过*名中标人。(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十条对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违反该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供应商应具备行业监管部门认定的债券承销业务的资格(如投标人为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的,则提交总公司的相关债券承销业务的资格证明文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文件或提供省级机构(一级机构)授权文件)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内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二个,联合体投标时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业绩以牵头单位为准;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③联合体内成员均应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条要求;

④投标时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五、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获取采购文件均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乐采云平台(*****://***.********.***)上自主报名(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网上获取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获取均有效),同时将书面资料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地址:鹿城区清源路***号海外传播大楼四楼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分整(以采购公告为准)。

七、投标文件交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楼开标区 (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号温州市民中心*座*楼) (详见当天大厅大屏幕)

八、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楼开标区 (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号温州市民中心*座*楼) (详见当天大厅大屏幕)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账号中汇出,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按采购文件要求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注明项目名称)复制编入投标文件相应位置考虑到承销机构的特殊性,如投标人为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的,则可以按温州地区分支机构或省内分支机构汇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以联合体协议中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

名: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温州银行百里支行

号:******************

十一其他事项:

*.获取采购文件提交的文件资料:

*)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表(请下载打印填写,加盖公章,见附件);

*)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制件加盖公章)。

注:将书面资料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同时将标文费转账至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宝账户:***********,转账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出次日*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委员会投诉。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委员会投诉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柳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宏国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洋洋肖慧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鲍宇敬 联系电话:***********

址:温州市鹿城区(东瓯智库)清源路***号*楼

*.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委员会

业务联系人:柳女士业务联系电话:*************

集团业务举报联系人:王女士 集团业务举报:*************

集团纪检举报联系人:叶先生 集团纪检举报:*************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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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日下午**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东瓯智库)清源路***号*楼,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

联系人:洋洋联系电话:***********。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附:采购文件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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