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04-17 00:00:00
关于开展****年丰台区社会组织抽查审计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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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内容
****年丰台区社会组织抽查审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信息
*.委托工作内容:对****年丰台区所属有相关需求的社会组织进行抽查审计服务,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审计**家,社会团体审计**家。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主要对被审计单位社会组织的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并将问题真实、完整反映到审计报告中。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参选人需具备的资格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受到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活动的各级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四、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将加盖公章的参选文件(一正二副)密封完好,加盖公章,于****年*月**日**时**分前报送至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路***号*层***室。逾期未递交的参选文件将视为自动放弃。在递交文件时,参选单位应出具盖章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比选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
联系人:程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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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年丰台区社会组织抽查审计服务项目比选文件(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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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