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石门寺水库经营权、水权租赁项目(第二次...
2025-04-22
浙江/杭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石门寺水库经营权、水权租赁项目(第二次...
浙江/杭州-2025-04-22 00:00:00
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石门寺水库经营权、水权租赁项目(第二次竞价)交易公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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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石门寺水库经营权、水权租赁项目(第二次竞价)

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石门寺水库经营权、水权租赁项目(第二次竞价)

竞价公告

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石门寺水库经营权、水权租赁项目(第二次竞价)竞价公告

项目名称

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石门寺水库经营权、水权租赁项目(第二次竞价)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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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型

水库经营权、水权租赁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项目位于临安区锦城街道青柯村石门寺水库。水库总库容**.*******;,正常库容**.*******;,相应正常蓄水位***.**。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等综合利用的小(*)型水库。租赁期限**(具体起止日期以租赁合同为准)。前五年租金每年*万元,后五年租金每年*.**万元合计起拍价**.**万元起(不含税)。租金按年支付,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二年的租金在前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具体付款时间以租赁合同为准),做到先付后用。产权无争议,现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由临安区锦城街道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对外组织交易。

租赁年限

**

租赁数量

年用水权****(包含水域面积*******

起始价

**.**万元(不含税)

加价规则

壹万或壹万的整数倍

报名开始时间

********* ** 分 (北京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 ** ** ** 分 (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

有意竞买人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网上竞价系统”自行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注册和网上报名。

竞价开始时间

******* ** ** 分 (北京时间)

竞价地点

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

自由竞价时间

**分钟

受让方条件

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保证金缴纳

额:伍万元整

账户名称:产权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

号:******************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临安支行

本项目的保证金将使用“招必得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统一收退,保证金平台系统登录入口(*****://***.********.***/)。竞买人第一次登录须先进行网上注册才能进行关联。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竞买人保证金缴存关联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必须将所缴纳的保证金与所竞拍项目关联,方可完成保证金缴纳。最后在线打印“缴存确认表”,并将“缴存确认表”的打印页在产权电子竞价系统报名时进行上传。

竞买保证金必须从保证金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进行网银转账汇款,不得使用现金。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交纳人应当和竞买人一致,保证金收到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注意:报名前必须先缴纳保证金。)

报名须知

*、法人、单位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④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⑤保证金缴纳凭证。

*、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竞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③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④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竞买人如属国有企业的,须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有关文件或证明;如属于股份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参加竞买的决议和董事会签署的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如有原承租人参加竞价的,应于报名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承租权。

*、竞价的详细资料,竞买人可到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临安*****://****.*****.********.***.**/下载。

付款方式

租赁期限及租金:租赁期限为十年(具体起止日期以租赁合同为准)。每年租金*万元,每五年增幅*%。十年租金起拍总底价为:**.**万元(不含税)。具体租金如下:

*、第***年租赁价款按*万元/年计算;

*、第****年租赁价款按*.**万元/年计算。

租金缴纳方式及收款信息:租金按年支付,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需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日内按成交价一次性缴清,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应在前一年期满之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具体付款时间以合同为准),做到先付后用。逾期不付并经催告后,仍不履约的作自动放弃。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收回重新招租,无需支付竞得方任何费用。收款信息: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临安区锦城街道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只提供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

注意事项

*、租赁期间,竞得方不得私自将水库用水权、转让、拼租、转借他人、变更使用或转让经营,如中途转让经营必须经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书面同意。否则临安区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合同,收回。

*、租赁期内竞得方增加的基础设施(含附屋设施)投入,房屋的装璜和安装设备,不得损坏原房屋结构,施工前应征得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后才可施工。

*、租赁期满后,竞得方在承租期间置办的可直接移动的设备、物品(仅指办公桌椅、沙发、电脑等)归竞得方所有,不可移动和拆除的设备设施和装修等无偿赠送产权方,产权方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给竞得方。到期重新租赁,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经营期间,竞得方承担管理用房屋所产生的物业费、水、电、汽、通讯等费用以及租赁水库使用权所产生的的相关费用,水电费必须每月结清。取水许可证由竞得方自行办理,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并按相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水资源费(现行浙江省免缴农业灌溉水资源费)。

*、竞得方在经营期间,应依法经营,无条件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自觉履行应尽义务,若发生责任及意外事故,责任自负,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任何责任。

*、租赁期间,竞得方具有参与管理水库的义务和权利,服从流域防洪、水资源保护及调度配置等,确保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在优先保障下游村民的生产用水前提下,遵循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原则,自觉履行水库工程安全运行义务和责任,发现异常及时报告,保证水库正常运行。

*、水库管理用房的厕所及大厅归竞得方无偿使用,其余房间归村委使用。

*、在合同期限内,竞得方不得拖延租赁价,拖延交款一个月,经锦城街道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催讨无效,临安区锦城街道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合同。竞得方如中途转让经营必须经临安区锦城街道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书面同意,且不得超过原合同期限。

*、租赁期间竞得方应当严格履行《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规定,禁止在水库库区和大坝管理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挖沙、取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禁止乱搭乱建,不得在溢洪道内设置拦鱼网,保持水库库区的整洁。

*、竞得方要确保水库管理用房干净整洁,并保证有一间用于水库管理,满足水库日常办公、防汛值班、物资储备、信息化管理等安全与生产管理的需要。

**、竞得方非大坝管理人员不得操作大坝的放水设施以及其他设备,不得干扰水库的正常管理工作。

**、竞得方应根据批准的年度控运计划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进行调度运行,当遇台风、暴雨、地震等紧急情况,须无条件服从锦城街道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运行。竞得方应服从村里的灌溉、供水等调度,保障第三方生产、生活等用水需求。当发现有危及水库工程的异常情况时,竞得方应立即向锦城街道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立即采取降低水位等措施。

**、竞得方需做好该水库日常保洁工作,维护好现场面貌。

**、竞得方应当按照交易约定的用途使用水资源,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水库用水权用途。在水资源使用过程中涉及的用水设备应统一选用节水产品,禁止使用国家列入淘汰名录或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技术、设备和产品。

**、竞得方应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自觉接受水资源利用及水库管护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竞得方应妥善处理好与当地村村民的关系,确保社会稳定。

**、履约保证金缴纳:竞得方需在取得成交确认书*日内,向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保证金 元整(*****元整),账户: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履约保证金中途不得抵交租金,租赁期满后临安区锦城街道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竞得方承租以来的租金、水电费、财产设施修复等履约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没有异议的,履约保证金作不计息退还。

产权所有人

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方式

吴铁明 ***********

交易服务单位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王继槐 *************

交易平台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

联系方式

赵冠华 *************

监管部门

杭州市临安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

陈若澜 *************

其他说明

公告中未及事项以竞价文件为准,本次代理费按实际成交价收取:**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的收费按*****元作为基础,最高不超过*****元收取。代理费由竞得人支付,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付清。



竞买人保证金缴存关联操作手册(*).*** (*).***
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青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石门寺水库经营权、水权租赁项目(第二次竞价)交易公告(文件)交易公告(签章版).***
第二次 竞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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