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03-17 00:00:00
按照区文化馆年度预算项目实施计划,现组织开展丰台区文化馆****年群众文化活动直播工作项目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北京市丰台区文化馆
项目名称:****年群众文化活动直播工作
项目内容:对丰台区文化馆活动进行**场线上直播
项目经费:**万元
相关要求:
*.服务内容:提供线上直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直播摄像机、摇臂、导播台、网络直播通道及流量、直播视觉包装及视频制作等环节服务,保障丰台区文化馆在区内活动开展期间线上直播平台稳定运行。
*.人员配备:提供现场专业摄像人员,导播人员,设备运行监控人员,活动期间项目负责人不少于*人。
*.设备配备:提供线上直播平台所需相关设备租用服务,能满足大型活动户外直播要求。
确定公司数量:*家执行公司
二、资格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比选申请人应具有承办项目的相关资质;
(三)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办类似项目的经验;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当事人名单。
三、报名材料
(一)参选意向反馈表;
(二)参选单位合法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三)项目预算;
(四)参选单位概况和承办经历(提供近三年活动直播典型案例、合同)。
注: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材料送达
请各参选单位将电子版报名材料放到一个***文件中发送至邮箱*****@****.****.***.**,电子版审阅合格后,将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告知各参选单位,并通知提交纸质材料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五、报名时间与联系方式
****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
联系人:刘思淼
联系电话:************
附件:参选意向反馈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