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互联网信息服务采购
我单位拟对******;无线互联网信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条件等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及相关单位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一、项目名称:无线互联网信息服务采购
二、经费预算:***万元
三、公示时限:****年*月**日******年*月*日
四、项目概况
无线互联信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类型为服务,采购内容为园区无线网服务,服务中所有设备均为租赁方式,包括室内吸顶无线**设备***个,高密无线**设备***个,室外定向无线**设备**个,以及配套网络交换设备、网络控制管理系统、安装施工等,设备在服务期结束后归还供货商。供货商在服务期内提供网络运行维护及互联网宽带等服务(部分**覆盖区域见附件)。
项目具体建设数量及技术参数见附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交货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物资设备到货验收,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在**日历天内完成安装部署。试运行*个月后,由采购单位组织项目验收。
*.其他要求:中标供应商投标产品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二)售后服务
*.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维护供货商总承包,采购单位支付服务费的模式进行。中标供应商承担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在协议期限内为采购单位提供稳定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运维服务,采购单位提供用户数据对接并掌握管理权限,采购单位在项目设备到货、验收付款部分进度款,验收后按协议支付租赁服务费用;
*.中标供应商服务期从合同验收完毕之日算起,不少于*年;
*.中标供应商应具有全年全天候*******;**小时的服务支撑系统,可采取电话、网络等形式。中标供应商须**分钟内响应服务诉求,*小时内到达现场,紧急事故*小时内到达现场,**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中标供商应在服务期内提供免费的原厂设备更换与系统升级服务,设备系统与硬件设备质保期相同,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期内免费提供网络**点位调增及增补服务,相应的设备及耗材由采购单位提供。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到货并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完成项目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余下**%为宽带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服务费用,直至服务期满。
(四)报价方式
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含税)。
(五)验收方式
*.验收依据:根据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采购方分别签订的采购合同及国家、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规定,以及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双方经商讨达成一致的结论性文件等均为验收依据。
*.验收范围:本次项目中,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软件、服务及各种交付物。
*.验收方式:项目部署完成,试运行***个月后,由采购单位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实施验收,中标供应商配合。验收以验收会的方式进行,货物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满足使用需求,视为通过验收,签发验收合格凭证。
*.在验收合格之前,因中标供应商的原因进行设备或部件更换、部件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部分设备或部件维修及往返需求单位现场的费用、运输及保险费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建议反馈表填写完毕后,采取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供应商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冀老师,*************,***********
李老师,*************,***********
采购监督:赵助理,*************
意见建议反馈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