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东-2025-04-21 00:00:00
车辆段中心项目中介渠道销售代理服务【项目编号:*************】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第四中标候选人 |
第五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品悦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
广州贝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广州市轨道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亿诚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
广州房王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广州新城一期项目费率) |
*.*%**% |
*.*%**% |
*.*%**% |
*.*%**% |
*.*%**% |
投标报价 (黄埔区双岗停车场一期项目费率) |
*.*%**% |
*.*%**% |
*.*%**% |
*.*%**% |
*.*%**% |
投标报价 (石榴岗南侧台涌项目费率) |
*.*%**% |
*.*%**% |
*.*%**% |
*.*%**% |
*.*%**% |
综合得分 |
**.** |
**.** |
**.** |
**.** |
**.** |
注:因广州品悦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州贝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总得分、技术得分相同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经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最终排序: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广州品悦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广州贝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市品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品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品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许工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品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品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品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汉基大道路*号*号楼***房、广州市黄埔区信华路**号***房、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号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品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品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品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