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2025-04-21 00:00:0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乐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内控制度(试行)》相关要求,采用比选方式确定第十一届四川农业博览会乐山展馆设计搭建组展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十一届四川农业博览会乐山展馆设计搭建组展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预算
项目内容:设计搭建组展第十一届四川农业博览会乐山展馆;
项目预算:经费预算**万元,经费来源为财政资金。
三、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号
四、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政府采购代理相关资质,且在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
*.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需出具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五、提交材料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选择评分细则表》(见附件*)提供相关材料。
六、公告时间
****年*月**日在乐山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发布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七、报名及资料递交
参加报名的机构于*月**日**:**前,通过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机构将报名信息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时间以接受邮件为准);成功报名的机构于*月**日**:**前,到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号**楼**室)递交投标资料(密封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资料的将不予参评)。
八、评审方式及时间、地点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成立评审小组,于****年*月**日上午**:**在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九楼会议室开展评审。
九、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在乐山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公示。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