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4-21 00:00:00
- 包*(标的物种数:*)
- 保证金金额:¥*,***.**
- ,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 家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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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施工和维修用房施工
需求描述
零星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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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批次)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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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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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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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标的信息”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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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石子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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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岸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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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
- 注:请供应商按项目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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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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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时间:服务期为三年,具体零星工程工期以采购人下达的书面通知(派工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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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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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货方式: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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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需填报投标折扣(精确到百分位后*位小数),最高折扣为**%,超出则为无效投标。
(二)工程计量计价规则:《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号)、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及相关配套文件。
(三)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按照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同期价格(不含税的价格)执行;《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按甲方的认质核价程序进行认质核价执行。
(四)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规定的合格标准计取。
(五)规费、税金按法律法规及现行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计取。
(六)计时工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共同核价。
(七)增值税计税方式:一般计税方法计取(简易计税,税率*%)。
(八)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施工产生的水、电、气等政策性文件规定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九)措施项目费包括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全部内容及地下管网保护费及其他特殊情况施工措施费、材料及一般检测费等。
(十)其他说明:
*、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成交供应商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
*、本项目施工水电的接入口由采购人指定,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施工用水用电费用,成交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包括电源、水源的接入,电缆、电线的架设,电表安装,水管铺设,水表安装,以及采用自备柴油发电机组发电等全部工作内容,以上所有内容不作为变更工期的条件。
*、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需保证已有道路通行,不得中断交通,需对施工区域、运输通道及其他施工单位已完成工程或设施设备进行成品保护,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如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任何物品的破坏、损坏及污染,由成交供应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无偿更换或修复完成。成品损坏恢复作为竣工验收条件之一,若成交供应商未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成品损坏恢复,则视为工期违约;若成交供应商拒不执行成品损坏恢复,采购人有权自行单方面处理,相关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费用由采购人认定)。
*、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承担施工楼栋内采购人所有已有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的保管责任,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考虑。施工过程中,造成施工楼栋内采购人任何已有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的丢失、灭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恢复或全额赔偿,若成交供应商拒不执行,采购人有权自行单方面处理,相关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费用由采购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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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无进度款。每季度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剩余*%作为工程质保金。
工程质保金退还:缺陷责任期满**个月,成交人提交退还申请,采购人根据流程退还(不计利息)。
(二)付款要求
*、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零星维修施工,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
*、采购人付款前,应具备以下条件:
(*)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合格且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含税),并递交至采购人后勤保障科。
开票信息:
机构名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号(付款账号):********************
开户银行:建行重庆南岸星光广场支行
机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江南大道**号
(*)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合同施工内容有关的支撑材料,如“**施工”验收表、结算单。
(*)以上付款条件均满足后,成交供应商还应将满足条件的相关付款资料递交至采购人,双方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采购人按照医院付款流程办理付款事项。
以上任意条件不满足且未收到相关资料,采购人可以拒付,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直至所有条件满足且收到相关资料后再进行付款。
(三)履约保证金退还:
*、履约保证金金额:*万元(壹万元);
*、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履约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履约保证金提交账户:
机构名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号(收款账号):********************
开户银行:建行重庆南岸星光广场支行
机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江南大道**号
支付备注:****年**月***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项目编号:*****)
*、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缴纳。
*、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期满,成交供应商提交退还申请,采购人根据流程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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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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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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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方式:
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昌路*号**幢*****),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或将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地址**********@**.***中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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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要求:
竞标地点: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昌路*号**栋***号)。
行采家线上报价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如未进行线上报价,则视为无效投标)
线下竞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同竞标地点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竞标才被接受:
*.在获取时间内领取了竞争性比选文件;
*.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按时报名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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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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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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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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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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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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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