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2025-04-21 00:00:00
仁里村墙外地块*年使用权交易公告
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济南国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土地 |
标 的 量 |
土地面积**余亩(*****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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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地址 |
济南市市中区陡沟办事处仁里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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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在用,原租户未搬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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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瑕疵 |
存在瑕疵无水无电,交通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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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该地块上现有的铁皮板房为原承租方加建,此次出租不含该铁皮板房。 *.未取得该实物资产的最终承租权,原承租方*个月内将加建铁皮板房拆除,将实物资产恢复原样(三层砖混结构房屋除外),交还出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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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南国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信源(房估)字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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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济南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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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该资产为控股集团所属资产,位于市中区陡沟办事处仁里村。 *.土地面积**余亩(*****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他事宜详见信源(房估)字第**********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标的查勘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年 |
租金标准 |
首年**万元/年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租赁土地面积**余亩(*****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首年租金**万元/年,无免租期,后期年租金为每年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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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期限要求 |
租金年付,签订合同后支付首期租金,以后各期租金应于上期租金到期前**日内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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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承租情况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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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要求 |
*.合法商业经营 *.使用承租实物资产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 *.经营业态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存放及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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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公式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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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资格条件 |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社会组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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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的要求 |
*.需交纳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 *.需签订安全协议并缴纳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 *.装修改造及转租需在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意向承租方向济南产权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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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额 |
*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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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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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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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扣除产权公司费用后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承租的; (*)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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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示期 |
****年**月**日*******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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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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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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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出租单位介绍为准。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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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联系人 |
靳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