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5-04-21 00:00:00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泰兴博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包装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分界镇分界村(分界工业集区)
建设单位:泰兴博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泰兴博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泰兴市分界镇一家私营企业。****年该企业拟投资***万元,租赁泰州市恒旺液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泰兴市分界镇分界村(分界工业集区)******厂房,购置气泡薄膜机组、珍珠棉发泡机、热挤出机、收卷机、**膜复合机等设备**台(套)用于塑料包装制品生产,建成后年产塑料包装制品****吨。目前项目已取得泰兴市数据局出具的备案通知书(泰数据备〔****〕****号)。原辅料等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年*月**日至*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运作水肥,不外排。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发泡废气、挤出废气、造粒废气、覆膜废气和切割废气。项目发泡废气、挤出废气、造粒废气及覆膜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根***排气筒(*****)排空;珍珠棉贮存废气经引风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根***排气筒(*****)排空。经分析,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含****年修改单)表*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
*.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废活性炭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予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