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2025-04-21 00:00:00
永顺县第二中学食堂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永顺县第二中学食堂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项目标段[成交公告]
永顺县第二中学食堂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永顺县第二中学食堂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顺财采计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元
二、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湘西自治州大鹏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首市武陵东路**号(大田湾州林化厂内)
中标金额:下浮率**%
评审总得分:**.**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永顺县第二中学食堂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年*月**日止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职务 |
姓名 |
产生方式 |
参与过程 |
备注 |
主任评委 |
张林军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
评委 |
刘美芳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
评委 |
韩志平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
评委 |
冉景慧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评委 |
彭绪文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 个工作日止)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收取。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永顺县第二中学
采购联系人:王兴隆
电 话:***********
地 址: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灵溪镇不二门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顺星、李瑜
电话:***********
地址:吉首市世纪山水**栋*楼***室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顺星
电 话***********
附件:中标结果*.*** 附件:中标结果*.*** 附件:采购需求.***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分项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