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广东-2025-01-17 00:00:00
阳财采决〔****〕*号(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机构:阳江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阳财采决〔****〕*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阳江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档案室扩容(采购及服务)提质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江门市尚景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新昌村民委员会第六村夏堂里南**号之一
当事人*:阳江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阳江市区二环路***号
当事人*: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地址:阳江市东风二路**号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密集架产品中引用的多数标准的数值/等级超标超纲要求检测范围和数值,甚至有要求检测时间长达***小时,对投标人存在不公平待遇;*.大部分投标人根据投标产品的技术特性而出具不同参数的检测报告,不可能与上述带标注“▲”号条款一致,没有三家以上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招标文件带有指向性,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因本项目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阳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