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广东-2024-12-09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南财采决〔****〕* 号)
发布机构: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南财采决【*】 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扩建改造和加固工程设备购置*饭堂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粤小微(东莞)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圩镇荔苑路**号***室
被投诉人*:佛山市南海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河东中心路*号
被投诉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号城智大厦*幢**层
相关供应商:佛山市钢联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朗下村工业大道九丘西(原皮革厂)**号厂房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中央净水设备”违反了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应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纳入黑名单。
投诉事项 *:认为“节能电热热水机”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强制采购产品,而中标供应商的制造商并没有获得相应的资质,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违反了《财库(****)**号》规定,且属于提供虚假声明以谋取中标,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将中标供应商纳入黑名单。
投诉事项*:认为“干手器”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的,但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这些标的的制造商没有相应的资质,违反了采购文件要求,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标供应商提虚假的制造商谋取中标,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 *、* 均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 * 部分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情形。 鉴于本项目采购人与中标人已签订采购合同并履行,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