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广东-2025-03-27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台财采决〔****〕*号)
发布机构:台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台财采决〔****〕*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台山市培英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铃木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业大道北穆院工业园**号
被投诉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代理机构)
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德政路**号
被投诉人*:台山市教育局(采购人)
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台东路**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诉称(具体内容详见投诉书):
投诉事项*:采购人拒签合同并废标违法。
中标通知书于****年**月**日发出后,采购人未在**日内签订合同,反而于****年*月**日宣布项目废标。投诉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合同文本,但采购人拒绝签署。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未影响采购公正。
招标文件设置的某项个别技术参数,虽存在瑕疵,但对整个采购招投标活动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也没有对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或采购人产生任何利益损害。项目已完成招标文件发布、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法定程序,质疑、投诉期限已逾期;采购过程中未收到任何供应商对程序公正性的质疑或投诉,且中标结果已进入合同预签订阶段;招标文件参数(如电梯型号*************、***************及制作标准*/**********)未标注★/▲,仅作参考;全国*家供应商参与投标,中标人为非指定品牌(铃木电梯);制作标准参数后附国标(***********+********),供应商可选择执行国标。
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提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台山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