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镇何寨社区原工商所旧址临街7坎店面公开租赁项目招租公告
2025-04-23
福建/莆田
招标采购
灵川镇何寨社区原工商所旧址临街7坎店面公开租赁项目招租公告
福建/莆田-2025-04-23 00:00:00

灵川镇何寨社区原工商所旧址临街*坎店面公开租赁项目招租公告

来源:灵川镇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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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号

  受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上易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灵川镇何寨社区原工商所旧址临街*坎店面公开租赁项目(招标编号:***(****)***号)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招租标的名称:灵川镇何寨社区原工商所旧址临街*坎店面公开租赁项目

  (*)基本情况:标的位于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何寨社区,总建筑面积约***.**㎡(其中*坎店面建筑面积分别为:东起第一坎店面建筑面积约**.**㎡;东起第二坎店面建筑面积约**.**㎡;东起第三坎店面建筑面积约**.**㎡;东起第四坎店面建筑面积约**.*㎡;东起第五坎店面建筑面积约**.**㎡;东起第六坎店面建筑面积约**.**㎡;东起第七坎店面建筑面积约***㎡),具体以现场实物为主。

  (*)租赁期限:五年;

  (*)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第一年于合同签订后**天内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第二年租金于承租年起前两个月全额缴纳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之后以此类推;

  (*)本次租赁标的底价:******元/年;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元),办理方式详见招租文件;

  (*)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依法经营和使用,不得作为经营任何违法活动的场所;

  (*)投标需知:该招租项目如遇到上级指令性要求、国家政策性调整、改造等不可抗拒原因,本租赁合同随即终止,招租人将承租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承租人不得向招租人提出任何要求进行补偿或赔偿。

  *、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及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无诚信经营不良记录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自然人。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竞租方式

  采用密封报价法(报价单一经提交,不得撤回),高于或等于标的底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标的的承租人。

  *、招租文件的获取

  (*)招租人自****年*月**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栏(****://***.**********.***.**/****/******/)上发布招租公告、招租文件等,意向承租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相关资料。

  (*)书面招租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租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现场看样接待时间及要求:

  (*)各意向承租人可自行到现场看样。现场看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

  (*)看样不是强制性的,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决定是否看样。招租人不保证看样时状况即为交付使用时状况。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意向承租人应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之前携带*份密封完好的投标材料提交到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人民政府三层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地点: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人民政府三层会议室。

  *、联系方式

  招租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

  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上易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电话:***********;

  联系人:小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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