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表;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供应商须在“军队采购网”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截图打印件或正在审核中的截图打印件。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招标文件将于****年*月**日发送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附件:报名表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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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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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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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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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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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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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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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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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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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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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方式/内容是否有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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