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2025-04-14 00:00:00
清流县九龙溪 国有林场有限公司土地招租公告
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土地招租公告
九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定于****年*月** 日(星期一) 上午*时 **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鸿广场二楼)向社会公开招租芹口分场场部**亩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租人资格条件、承租方代表以及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承租人资格条件:承租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相关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承租方代表:指全权代表承租人参加招租活动并签署招租文件的人员。承租方若为自然人的,必须亲自参加招租活动,不得另行授权他人招租,否则其招租将被拒绝。承租方若为其他组织机构的,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招租,如果承租方代表为授权代表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承租人或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
*、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承租人在招租报名时必须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及其他组织或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及其他材料。
二、招租标的物基本情况、招租底价及租赁期限
*、招租土地位于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芹口分场场部(清流县余朋乡芹口新村*号),原来是苗圃育苗地。****年贫困林场项目利用该地块作为苗圃地育苗,****年苗木销售完毕后抛荒至今。以现状出租,面积**亩,招租底价***元/亩/年,每年租金****元。押金****元。
*、招租期限:本次招租期限为**年,可续租**年,续租期间租金从续租第一年按原租金每年递增*%。
*、租金按年收取,合同签订之日即缴纳押金****元及第一年度租金****元,后每年*月**日前交清一次性下一年度的租金。
三、经营使用范围
*、经营使用范围:按照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复垦土地相关政策合规合法使用,并且不拆除原项目搭建的大棚,同时不改变现有土地的用途。
*、未经出租方书面一致同意,承租人不得将租赁资产转租转借他人或其他方互换。
四、竞价方式
本次交易采取一次书面报价,报价高于底价为有效报价,以有效报价高者为成交中标人。
五、履约保证金
报名参加投标的人员在开标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元,中标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所租土地的押金;未中标的,履约保证金*个工作日内退还。
保证金存入账号:(招租保证金须****年*月**日**:**前到账为准)。
收款户名: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
开户行:清流农行 账号:*****************
六、成交中标人(单位)应在中标后*个工作日内到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中标人视同放弃中标权。土地所有权单位将收回中标土地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地点: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 长兴中街明辉公寓*楼 )。
标的实地勘查联系电话:***********(上官先生)
勘查时间:(工作日*:*****:**,**:*****:**)
交易相关联系电话:************(蓝女士)
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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