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杨家泊镇高庄村物流园区1100亩土地经营权
2025-04-23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滨海新区杨家泊镇高庄村物流园区1100亩土地经营权
天津-2025-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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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5-04-23 00:00:00
滨海新区杨家泊镇高庄村物流园区****亩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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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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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高庄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高庄村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滨海新区杨家泊镇高庄村物流园区****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元/亩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土地流转期间,承租地的水、电、干旱、排灌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费用自付。*.土地流转期间,如遇国家农田改造、村集体农田排水、抓沟,国家占用土地时,受让方须无条件配合,按实际占用面积的出租金额退给受让方。*.承租地块内所有可耕种的土地经营权,都属受让方所有。*.必须保障排水畅通,对于承租地块内的边沟,受让方不得私自搭埝养殖。*.承租期内原有地上附着物须维持原貌。*.竞价完成后,受让方对转出地块不清的,由村委会指定地块。*.受让方须在竞价成功后*日内与转出方签订合同并缴齐尾款。*.承租人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出租土地。*.承租期间不得在承租地块内建坟。**.本项目流转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不满*年按*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全社会 | ||
转出用途 | 农业种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 | ||
挂牌期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