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围垦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2025-04-23
浙江/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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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围垦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台州/浙江-2025-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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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温岭市围垦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朱青松 |
住所 | 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北路***号 | ||
开办资金(万元) | *.**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 | 期末数(万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围垦工程建设。温岭市围垦工程建设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举办单位 |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
一、基本情况 | ****年度,我单位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担屿围涂造田造地项目①担屿围涂造田造地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投资*.**亿,从****年**月开工建设,至今已完成项目主体完工验收,已累计完成土地指标入库****亩(其中****年****亩,****年****亩,****年****亩,****年****亩),一期工程土地指标已全部完成。②担屿围涂造田造地项目在担屿围区内,围区从原来的高涂养殖用途转后来的造田造地用途,至今已完成****亩造地建设,其余区块按海洋督察过程中被列为历史遗留问题。将跟进担屿围涂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结合海洋国土空间规划再对遗留区块进行规划,并调整担屿围涂造田造地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投资,争取早日完成项目竣工。*、南海涂农业围垦填海项目南海涂农业围垦填海项目从****年开始启动,初始方案围垦面积*.**万亩,经****、****、****、****年连续申报调整到*.*万亩方案,****年*月完成初步设计招标。****年*月,国务院(国发〔****〕**号)印发了《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文件明确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至今该项目报批一直处于停止状态。目前对遗留的各类合同进行清理,其中对涉及金额较大的合同已提交台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目前仲裁进度到第三方成果评定阶段。二、取得的主要效益*、社会效益按照《土地管理法》和《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相关规定,补充耕地是建设用地报批的前置条件,补充耕地不落实,各项建设所需占用的土地就无法获得报批,直接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我们通过项目实施,大力开展造田造地,累计补充耕地指标****亩,为温岭经济社会发展用地指标落实提供了保障。*、经济效益担屿围涂造田造地项目已累计为温岭新增耕地面积****亩,新增河道、湖泊面积****亩。 |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温岭是个三面靠海人多地少的城市,受国家海洋督察和国家用海政策变动影响,国家严格控制围填海项目,为下一步实现海上温岭增加了难度。 | ||
四、下一步打算 | 造田造地项目二期工程受海洋督察影响,已压缩可造田造地开发空间,目前密切关注,待下一步国家围填海处理意见下发后着手准备二期工程。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年**月**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领。 |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