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申领方式: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线下发放,现场领取。报价供应商应携带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申领材料加盖企业公章至申领地点,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报价供应商在申领招标文件时请自行携带空白光盘,用于刻录电子版招标文件。
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具体地点电话联系)。
申领比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不限业务种类)。
特备提示:供应商授权代表报价当天递交报价文件时,需随身携带已注册成功的截图(登录供应商系统后在基本信息维护中查询)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由采购机构进行查验,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的方可递交报价文件。
报价供应商应当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报价开始截止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报价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人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