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309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张家口销售分公司第六十八加油站资产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2025-04-23
辽宁/沈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5)309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张家口销售分公司第六十八加油站资产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辽宁/沈阳-2025-04-23 00:00:00
辽宁/沈阳-2025-04-23 00:00: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张家口销售分公司第六十八加油站资产转让项目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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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张家口销售分公司第六十八加油站资产转让项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吉化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方代码 | ****************** |
转让方类别 | 自然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拍卖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必须现场踏勘,处置转让范围、数量、品质等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同时在中拍平台及沈交所网站报名。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机构网站自行下载《现场踏勘确认书》等相关附件,公章版《现场踏勘确认书》*份须在标的现场确认。意向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网站报名时提交合格的资质资料等,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机构网站报名成功后,方具备中拍平台竞拍资格。一旦参与,视为接受勘验现场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及承担各种风险,若导致项目拍卖流拍未成交的、若因受让方原因对原勘验现场标的提出质疑、若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合同、拒付价款、履约保证金、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重新转让。 *、成交后,受让方须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须于*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逾期未支付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转让方视为买受方违约,可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转让标的资产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履约保证金按转让成交价款**%收取,由受让方基本账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完成不动产变更并取得不动产证后,转让方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拍卖佣金、机构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 *、受让方汇入全部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后**日内双方进行实物资产交付,现场签署《实物资产交付清单》,因买受方原因未按期交付,标的物的意外毁损、灭失风险由买受方负责。交付后,一是资产的动产所有权、不动产使用权、安全管理责任等转移至买受方;二是受让方应在**个工作日内拆除中国石油相关标识标牌,并取得转让方确认;三是受让方应及时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并在***日内完成不动产变更登记,转让方给予配合。 *、意向受让方必须参加转让方组织的现场勘验。意向受让方须在****年*月*号下午**点集合。集合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官厅镇曹窑村、豆营村宝平公路西侧(官厅镇南侧****省道)。现场踏勘联系电话:***********。意向受让方需要按上述规定踏勘时间自驾前往集合地点,除特殊情况外,拍卖机构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严禁迟到,由转让方相关工作人员统一带领意向受让方参加现场踏勘活动。因标的勘验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自行承担,按转让方现场管理要求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实地踏勘,严禁烟火,意向受让方必须遵守转让方安全要求,否则转让方有权驱逐其离开现场,并且出现一切事故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现场踏勘具体实施时,按转让方规定执行。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签定合同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须于*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拍卖佣金、机构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沈交所在*个工作日内将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